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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投資者關系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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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第三次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并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關于第三次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擬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期限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回購股份的用途為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2021年7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了首次回購。2022年7月11日,公司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購,實際回購公司股份22,155,991股,使用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00,031,351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變更的主要內容
根據公司經營管理情況,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擬對回購股份用途進行變更,具體如下:
變更前 |
變更后 |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 |
除上述變更內容外,公司第三次回購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不變。
三、變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變更對公司債務履行能力、持續經營能力及股東權益等產生的影響說明
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后,公司將對22,155,991股已回購股份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擬注銷股份數量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63%。公司認為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不會對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持續經營能力及股東權益等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變更回購股份方案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五、變更所履行的決策程序
本次變更事項經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真審閱了上述事項后,發表如下獨立意見:公司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們同意此項議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