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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投資者關系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現金管理目的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旨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主營業務發展及嚴控風險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發揮階段性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公司和股東收益最大化。
(二)資金來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閑置資金。
(三)現金管理產品的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60,000萬元自有閑置資金用于現金管理,投資范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購、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債券投資、委托理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投資獲得的收益可以進行再投資。公司提請董事會授權管理層組織實施相關事宜,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四)公司對現金管理相關風險的內部控制
1、公司將嚴格按照《證券投資管理制度》進行現金管理,遵循價值投資理念,杜絕投機行為,并在必要時接受專業證券投資機構的服務,以提高自身的證券投資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保護公司利益。
2、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內審部門對現金管理進行審計和監督,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必要時可聘請外部機構進行審計。
二、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
董事會授權管理層在上述有效范圍內辦理現金管理相關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和報告工作。
三、現金管理受托方的情況
公司現金管理的受托方為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券商等)。受托方與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關聯關系。
公司目前資金狀況良好,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和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公司通過進行現金管理能夠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進一步提升公司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豐厚的投資回報。
五、風險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旨在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公司和股東收益最大化,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財政及貨幣政策波動等因素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收益可能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閑置資金用于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如下獨立意見:公司合理利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嚴格的風險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資風險,保障資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已履行現階段所需的相應審批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因此我們同意此項議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3月6日